2006年11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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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6年受贿6次获刑6年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榕萱

  丽水电业局计量中心原主任宋慧莺从2001年开始每年从做电能表生意的杨某那里不断收受贿赂,连收了6年。日前,丽水莲都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,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。